[摘要] 作为“金九银十”的风向标,8月济宁楼市“淡季不淡”,众多开发商纷纷选择8月提前开盘加推,众多新盘聚集入市。为了博得大众的眼球,开发商们使出浑身解数推出各自的“杀手锏”,优惠多多诱惑迷人。
上周楼市大事件之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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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房天下讯,济宁市鼓励企业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比例在7%(含)以下的企业,可提高2—3个百分点。
根据《关于提高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同意调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复函》(鲁建金字〔2012〕17号)等精神,现就提高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山东省出台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新举措,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降低首套房、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扩展提取公积金的“家庭范围”,公积金将给予商业银行利差补贴。
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降低首套房、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扩展提取公积金的“家庭范围”,公积金将给予商业银行利差补贴。
昨天,山东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新举措。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后,山东将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山东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力介绍说,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可以有效提高职工实际可贷额度。如济南市目前执行缴存余额15倍规定,即职工账户有1万元公积金余额,只能贷到15万元,取消与余额挂钩的限制后,职工高可贷到50万元。
在降低首套房、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方面,山东省的“新政”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贷款不再执行30%的低首付款比例要求。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目前,山东、上海等一些地区陆续公布了当地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由于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部分参加工作晚、职务较低的人员,增加的工资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出现“增不抵缴”的现象。对此,官方采取了措施,确保所有人缴纳养老保险后当期工资都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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