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区的王先生给《直播民生》栏目打电话反映说,自己准备为孩子买套学区住房,但是在买房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
市区的王先生给《直播民生》栏目打电话反映说,自己准备为孩子买套学区住房,但是在买房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
王先生:“二月上旬我在附院南侧相中一个房子,为了小孩上学上户口,我就委托这个中介去买这个房子,房源也找好了,中介也制定了,我和这个中介和房东和我,我们三个人达成了协议,口头协议也达成了。”
双方达成了买房卖房的口头协议,在房东的要求下,王先生先缴纳了一万元的定金,之后便去准备筹钱交全款、签房屋买卖合同,想不到在准备正式签合同时出了问题。王先生:“就是到下旬的时候他叫我去改正式合同,五点之前他还给我说可以签合同,但五点半我到那里就说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王先生把房子的钱筹齐了,却被告知房子已卖给了别人,这让王先生很气愤。仅仅半的时间,原来约定好的事情就已变了挂,这让王先生很是气愤。并且王先生认为,双方当时已缴纳了1万元的定金并且签订了定金的协议,但当王先生找房东理论时,却被告知协议签订的“订”,并非王先生理解的“定”的意思,并不具备法律效益。事情是否如王先生所说的这样,记者随后跟随王先生来到这家中介公司了解情况。
中介公司向记者解释说,一万元的定金并不是确准定下来房子。现如今定金可以原数退还给王先生,至于房子的问题,房东的答复是不准备再卖了,而并非之前所说的已卖出。王先生现在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随后我们采访了律师。律师杨力:“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定金属于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收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但是,言字旁的订金不同于法律规定的定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如果收款人违约,只能要求返还本数与利息。当然如果因履行合同产生损失,也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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