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宁市社保局近日对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进行了调整。
济宁市社保局近日对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进行了调整: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山东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份施行,企业和职工应补缴1至5月的养老保险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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