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城镇化试点县4个,分别是章丘市、龙口市、邹城市与郓城县。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纳入国家和省城镇化试点的12个市县,按照 试点市1000万元、省级试点市1000万元、省级试点县(市)6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邹城市获得1000万元的国家资金支持。
12个试点市县中, 新型城镇化试点市有2个,分别是威海市、德州市; 新型城镇化试点县4个,分别是章丘市、龙口市、邹城市与郓城县;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1个,为莱芜市;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5个,分别是桓台县、广饶县、新泰市、沂水县和茌平县。
据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试点地区根据国家和省批复的试点方案,实施城镇化规划六大行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补贴等,推动试点地区通过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探索形成具有山东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化经验和模式。
单位
金额
(单位:万元)
备注
合计
10000
济南
1000
章丘市
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淄博
600
桓台县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东营
600
广饶县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烟台
1000
龙口市
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济宁
1000
邹城市
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泰安
600
新泰市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威海
1000
新型城镇化试点市
莱芜
1000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
临沂
600
沂水县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德州
1000
新型城镇化试点市
聊城
600
茌平县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菏泽
1000
郓城县
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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