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一则“独生子女父母可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资金”的帖子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中迅速传播。
近日,一则“独生子女父母可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资金”的帖子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中迅速传播。对此,济宁市卫计委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回复称,该消息为虚假消息,市民应以卫生计生部门发布的消息为准,其他渠道的信息请认真核实,不信谣,不传谣。
今天上午,网友“擎天柱”在微信群中收到一则消息:如果你身边有女满55岁男满60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虽说钱不多,但是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请通知你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看谁符合这个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一下。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8号,请相互转告。
“该消息是否真实,我的好多朋友都在转,我自己对这条消息也是半信半疑。”网友“擎天柱”告诉记者。
消息是否属实?济宁市卫计委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回复称,此信息为谣言。
济宁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新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确实增加了有关“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奖励,但此项政策如何实施,还处于研究阶段,相关细则和时间均未明确。政策实施时县、乡卫生计生部门会有宣传,集中办理。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应以卫生计生部门发布的消息为准,其他渠道的信息请认真核实,不信谣,不传谣。
此外,工作人员还补充到,新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城镇其他居民”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以外的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等人员,不含此群体中已经享受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待遇的部分人员。
随后,记者网络搜索“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发现,不少地区卫生计划部门都曾收到过“独生子女父母可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资金”信息咨询,各地卫生计划部门都表示,该消息为虚假消息,市民应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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