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将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
日前,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将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可以实现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利用,提升危险源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管监察和应急处置能力。
我市将建立重大案件查办制度,把执法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在查办重大隐患案件、拒不整改案件等方面,各有关部门使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等案件信息。市、县(市、区)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失信“黑名单”、安全诚信评价和管理、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等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选表彰、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年底前实现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此外,我市力争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建立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力争2016年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建设。年底前,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各类经济开发区执法人员还将配齐执法记录仪等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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