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济宁市已启动地方立法工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地方性法规、 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济宁市已启动地方立法工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地方性法规、 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附文本草稿或相关资料。
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
五、立法建议项目可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如果以信件方式提出,应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项目”。通讯地址: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272019电话:2967695电子邮箱:jnrdfgw@163.com济宁市人民 法制办公室 邮编:272019电话:3201321电子邮箱:jnsfzbfgk@163.com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济宁市人民 法制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