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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以房抵债房有主 三方利益起争执

济宁新闻网  2015-06-30 09:23

[摘要] 李先生是从事门窗安装生意的,两年前他和一家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后来由于开发商没钱给他,承诺用房子抵押,如今房子建好了,李先生钱没拿到手,房子也不是自己了。

李先生是从事门窗安装生意的,两年前他和一家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后来由于开发商没钱给他,承诺用房子抵押,如今房子建好了,李先生钱没拿到手,房子也不是自己了。

李先生说,他是从事门窗安装销售生意的,在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肖汪庄村小区时,所有的门窗都是他负责供应安装的,后来由城建商将一套楼房兑给他以抵挡门窗款。可如今,分给自己的房子却有了新的主人。在现场记者了解到,与李先生同样的情况的还有不少人,他们大多都是开发商以房子抵押工程款,但并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这些包工头们说,两年前他们参与了小区的建设,如今工钱至今没有支付,房子也没捞着。据了解,该小区由济宁益润经贸有限公司承建,记者联系到了济宁益润经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郝经理。

郝经理说,2011年9月份,他与李营街道办事处肖汪庄村签订了旧村改造代建协议,建设了现在的住宅楼房,但在2010年7月份,济宁益润经贸有限公司和济宁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济宁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建设规划图交付给济宁益润经贸有限公司承建楼房使用,济宁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百分之1.5的管理费,济宁益润经贸有限公司承建的楼房自主经营销售。后来,双方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导致了兑出的楼房被他人占用的事情发生。

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济宁温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温经理,温经理告诉记者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对方擅自改变施工项目违约造成的,为此双方还经过了法律诉讼,记者在这份任城区人民法院对双方争议的楼房的判决书上看到:因为济宁益润经贸有限公司和济宁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签定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合同,双方应对工程进行核算验收,对于经济纠纷另行起诉。

任城区李营镇肖汪庄村主任于发明告诉记者,肖汪庄村和两家公司都签订了旧村改造协议,除了给村里留出回迁房外,剩余的就是他们自主建房的利润,两家公司发生了争执后,楼房一直搁浅在那里。

目前由于两家公司还在法律诉讼中,李先生等人的房屋仍然没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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