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6月1日起,济宁市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参保单位承担的2%降低到1%,个人承担的1%降低到0.5%。
自6月1日起,济宁市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参保单位承担的2%降低到1%,个人承担的1%降低到0.5%。
自6月1日起,济宁市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参保单位承担的2%降低到1%,个人承担的1%降低到0.5%。这也是我市连续8年上调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不变。
据了解,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进一步发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积极作用。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涉及济宁市参保职工76万人,每年将减轻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负担约2亿元。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举例来说,费率下调后,每月该职工的单位和本人共少缴费45元,一年下来就少缴费540元。如果企业有100人,将直接为企业减负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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