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印发《 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鲁财建指[2015]32号),泗水县获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资金525万元,其中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奖励资金500万元。
日前,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建指号),泗水县获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资金525万元,其中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奖励资金500万元。
今年3月份,泗水县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节能与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市的通知》(鲁建节科字号)相关要求,积极将生态新城申创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经过省考察组现场查看、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座谈,认定我县生态新城符合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申创条件;并于3月24日在省住建厅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经专家评审,生态新城正式获批山东省第三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据了解,自2013年起,山东在率先启动了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等四个城区列入首批示范;2014年又新增威海经济开发区东部滨海新城等8个示范城区,每区奖励资金从2013年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今年,泗水县生态新城列入第三批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奖励资金分批拨付。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