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织开展现役火电机组废气超低排放试点,2015年落实2至3个机组改造,实现煤烟大气污染物的有效减排和示范,2020年前完成具备条件的所有现役火电机组的环保改造,实现严格的大气污染物近零排放限值。
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
一、工业达标提升行动。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组织开展现役火电机组废气超低排放试点,2015年落实2至3个机组改造,实现煤烟大气污染物的有效减排和示范,2020年前完成具备条件的所有现役火电机组的环保改造,实现严格的大气污染物近零排放限值。
二、扬尘污染治理行动。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加强道路交通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行城市道路湿式清扫和高压冲洗。2015年所有城市主干路网、城区以外5公里范围内道路、国省道路等一律落实湿式清扫、高压冲洗措施,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三、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提高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制定财政奖励政策,2015年底前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四、退城进园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严控火电、钢铁、石化、焦化等行业准入门槛,提高项目的技术和环保标准。利用3到5年时间,对济宁城区内鲁抗、阳光染料、华能高新区热电等现有重污染企业实施“退城进园”。
五、清洁生产促进行动。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引导燃煤企业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废气排放,到2015年,火电、水泥、焦化、化工、医药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强度下降18%以上。加快发展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对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场点一律关停。
六、集中供热推进行动。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对周边有条件的乡镇、村庄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对集中供热达不到的区域,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
七、成品油和煤质保障行动。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煤炭局
建立规范的车用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打击销售不合格车用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范围内流通销售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全面达到国Ⅳ标准。清理整顿全市煤炭市场,禁止直接燃用高硫分、高灰份煤炭。
八、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行动。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实现农作物收种季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焚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九、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建设行动。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委
建立城市“绿色屏障”,以创建绿化模范城市为抓手,强化对新建项目落实绿化措施的环评审批。利用“绿色屏障”提高抑尘降尘效果和污染物净化能力,实施生态修复。
十、全民参与环保文化建设行动。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在文化建设的宣传中,融入生态保护理念,以文化人,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强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舆论监督,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