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已完成权证发放的村居5605个,占总村数的87.8%,涉及承包农户154.9万户,占总户数的87.9%。超额完成了2014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60%村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
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乡镇、村居、农户数均超过95%。
去年以来,济宁市强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发展,不断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乡镇、村居、农户数均超过95%。其中,已完成权证发放的村居5605个,占总村数的87.8%,涉及承包农户154.9万户,占总户数的87.9%。超额完成了2014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60%村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
强化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通过开展确权登记,摸清了村集体农村土地承包基本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农户四至和空间位置,理顺了农村土地权属关系,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强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保护,有利于构建“权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土地产权保护制度,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通过确权颁证工作,能够达到定地、定权、定心的目的,增强无力种植或不愿耕种承包地农户流转土地的愿望,通过土地流转,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为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平台。
宣传了确权登记工作政策。通过这次确权登记颁证的开展与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和农民进一步了解了确权登记相关政策、重要意义和操作程序,土地法律法规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为更好地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和将来的土地管理打下了基础。
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使农民对自己所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利更加明确化、规范化,更好地落实了地块、面积、合同和权属,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为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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