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宁市交警支队任城区交警大队对辖区内的“黄标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闯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处罚,同时向车主下发《黄标车淘汰工作明白纸》,督促其尽快将不合格车辆进行升级、报废。
3月23日,济宁市交警支队任城区交警大队对辖区内的“黄标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闯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处罚,同时向车主下发《黄标车淘汰工作明白纸》,督促其尽快将不合格车辆进行升级、报废。
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尾气排放”日渐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而其中保有量不足两成的黄标车就“贡献”了近80%的废气,成了名副其实的“空气杀手”。因此,对“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势在必行。
我市目前“扫黄”的具体限行区域为:东起东外环(不含)、西起105国道(不含)、南起北湖大道(不含)、北起任城大道(不含)的市区道路。从2016年1月1日起,山东省内道路将全部禁行黄标车。“对于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我们将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计3分的处理。”民警告诉记者,为鼓励车主对黄标车进行淘汰,我市对相关车主给予区别补贴,其中,补贴标准高的重型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辆,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为0.2万元╱每辆。
同时,为鼓励车主早日淘汰,相应补贴标准共划分为四个时段,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110%、100%、90%、80%执行,目前已进入第四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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